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经研究决定我校从今年起启用江苏省资助管理系统进行认定和资格复核工作。现将外国语学院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格复核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 1.认定对象:我院新生和老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欲成为我院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同学。(首次认定) 2.资格复核对象:我院2016-2017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老生。 二、认定程序(针对首次认定的老生和新生) 1.需申请和认定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生的老生于7月20日前将下列材料电子稿发送至wyzhouru@163.com,邮件名以“专业班级+姓名”命名,如:日语1611+张三;2017级新生和专转本新生请于8月20日前发送,邮件名均以“专业年级+姓名”命名,如:2017英师+张三、2015英语专转本+李四。 电子材料清单: (1)《报名表》 (2)《学生信息表》 (3)《家庭成员信息表》 2.拟申请认定的老生于9月6日前,2017级新生和专转本新生于报到当日,将下列材料纸质稿交C2-315周老师处。 纸质材料清单: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必须要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签字、盖章) (2)《苏州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苏州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登记表》 (4)个人申请(正规稿纸、黑色水笔书写) 3.9月10日前,初审通过的同学登陆“江苏省资助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填报。 4.9月11日-25日学院对申请认定学生困难情况进行审核,组织民主评议,划分困难等级,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5.9月26日将认定结果上报学校,学校将于9月底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三、资格复核程序(针对2016-2017学年已认定的同学) 1.已认定的同学于7月5日前登陆“江苏省资助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填报。 2.7月10日前将《学生信息表》和《家庭成员信息表》电子稿发送至wyzhouru@163.com,文件名和邮件名均以“专业班级+姓名+复核”命名,如:日语1611+张三+复核。 3.9月11日-25日学院组织民主评议,划分困难等级,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4.9月26日将资格复核结果上报学校,学校将于9月底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四、其他说明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往年已注册认定的同学无需再认定,只需进行资格复核。 2.未通过认定的同学原则上不能申请或获得各类帮困补助。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必须有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或者以上级别的民政部门签字、盖章才有效,村委会、社区部门的等盖章无效。 4.“江苏省资助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请务必填写完整,并如实填报。 5.所有填写的信息应真实无误,学校和学院将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17年7月1日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2:报名表 附件3:学生信息表 附件4:家庭成员信息表 附件5:苏州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6:苏州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登记表 附件7:填写说明 附件8:“江苏省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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